长泰县委、长泰县政府日前印发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强调要坚持自然恢复为主,积极探索“生态+”模式,统筹推进全县生态保护与修复,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。

 

  《意见》明确,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协调工作机制。积极配合省、漳州市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,按照应保尽保、应划尽划原则,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,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度;到2020年,基本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,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;同时,加强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过程监管,制定实施保护修复方案,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、面积不减少、性质不改变。

 

  《意见》强调,坚决查处破坏生态行为。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,对各类生态用地实行用途管制,实施特殊保护;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、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,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;加大矿山植被恢复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,推进废弃工矿用地的生态恢复治理;持续开展“绿盾”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,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限期进行整治修复。

 

  《意见》要求,加强自然保护体系建设。到2020年,完成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;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封禁管理,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;依法依规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合理退出问题;实施天然林保护、湿地保护和恢复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,大力开展林分修复,健全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补偿和管护制度,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,推进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;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,每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.5万亩以上,力争到2020年全县水土流失率下降到10%以内。

 

(本文源自:中国自然资源报)

 

《海峡乡村》杂志投稿邮箱:hxxczzs@163.com

网站首页    自然资源    长泰:“生态+”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

长泰:“生态+”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

2019年4月20日 15:05
浏览量:0
导 航
热 点 推 荐
曝光平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