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将认定400个行政村或行政镇(乡)为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。


        福建有12个名额(含3个特色文化产业)。

通知明确


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或行政镇(乡),主导产业优势特色鲜明、乡土气息浓厚、文化内涵丰富、产村产镇深度融合、带农增收效果显著,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。主要产品是特色种植、特色养殖、特色食品、特色文化(如传统手工技艺、民俗文化等)和新业态(如休闲旅游、电子商务等)的一个具体品类。


申报要求

 

(一)主导产业基础好。申报村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,占全村生产总值的50%以上(脱贫县可降低至700万元、占比不低于30%)。申报镇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,占全镇生产总值的30%以上(脱贫县可降低至3000万元、占比不低于20%)。


(二)融合发展程度深。主导产业生产、加工、流通、销售、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,实现了链条化、一体化发展。电子商务、休闲体验、文化传承、生态涵养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已有初步发展。


(三)联农带农作用强。已成立农民合作社,申报村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村常住农户数的50%以上,申报镇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镇常住农户数的30%以上,村(镇)主导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年增长率均超过10%。


(四)特色产品品牌响。申报村(镇)推行标准化生产,主要经营主体有注册商标,产品销售渠道畅通,主要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。所在县已获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村(镇)可优先申报。

 

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或行政镇(乡)
可填写申报书并提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
↓↓↓

 

   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申报书
  (模板)
   村或镇(乡)名称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   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  市  县

 

  一、基本情况
  申报村或镇(乡)名称、区位、人口、耕地、资源、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。


  二、主导产业
  (一)产业现状。包括名称、主要产品、生产规模、产值等情况。
  (二)产业融合发展情况。包括生产、加工、流通、销售等情况,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情况等。
  (三)经营主体情况。包括企业、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总体情况,同时列举3—5家主要经营主体信息(包含经营产品、注册商标、产能、产值、联系方式、电商销售平台链接地址或二维码等,方便后期宣传推介)。
  (四)品牌培育情况。包括注册商标,认定绿色食品、有机农产品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情况(附证明材料)。
  (注:有关数据是截止到2020年底的数据,以当地统计年报为准。)


  三、联农带农
  (一)申报村及所在镇、申报镇(乡)及所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。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、增加农民收入等情况。
  (二)组织化程度。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产业化联合体情况,发展订单农业、保底收益、入股分红等情况。
  四、所在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
      (要有经过核实,数据真实可靠,同意推荐等表述)
       负责同志(签字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盖章
       年   月   日
  五、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
       负责同志(签字)        
       盖章
       年   月   日


(来源:农业农村部网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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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,福建有12个名额

2021年7月7日 10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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