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推动机构改革后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,10月15日,福建省林业局林旭东副局长和保护地处有关同志前往鼓山、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开展实地调研。实地察看鼓山风景名胜区下院入口区、登山古道、鼓岭度假区以及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沿溪游览步道、安全设施等情况,与所在地主管部门和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座谈,了解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。

 

 

 

林旭东强调指出

 

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讲述“鼓岭故事”和登鼓山提出的“民有所呼、我有所闻,民有所呼,我有所为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,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尽职。

 

 

01、要进一步提升景区品质品牌

 

 

鼓山风景名胜区要进一步挖掘鼓山文化、鼓岭文化和生态文化,讲好鼓岭故事。加强鼓山摩崖题刻文化资源的修复,加大加德纳展示馆、老洋房等人文历史资源周边区域的风貌整治以及景区主要入口区、鼓岭度假区、涌泉寺周边区等重要区域、重要节点、重点部位的提质升级,培育打造鼓山品质、鼓山品牌,开启鼓山新篇章;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要下大力气、加大投入,完善景区基础设施、安全设施、游览设施以及对外交通设施等,力争景区面貌得到改善提升。

 

02、要科学利用风景名胜区资源

 

风景名胜区是生态、自然和人文最精华的区域,是不可再生的天然瑰宝,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,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》以及省委、省政府有关要求,把保护放在首位,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,特别是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,实现风景名胜区资源生态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,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天蓝地绿水净、鸟语花香的森林家园,有更多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
 

03、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

 

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是风景名胜区管理的主体,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配齐配足专业人才队伍,加强人才队伍的培训教育,打造一支能打硬仗的风景名胜区队伍。要按照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等法规规定,履行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、资产保值增值、用途管制等职责,加强景区防火、防虫、防水等安全管理,确保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有序、有力、有为。

 

(来源:福建省林业局保护地处)

 

《海峡乡村》杂志投稿邮箱:hxxczzs@163.com

网站首页    生态环境    福建省林业局对鼓山、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提出要求

福建省林业局对鼓山、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提出要求

2019年10月22日 10:38
浏览量:0
导 航
热 点 推 荐
曝光平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