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推进福建省乡村振兴工作,弘扬乡村文化,展现八闽大地乡村的自然风光和优秀文化,激发乡村主题歌曲作品的文化创造力和创作热情,让更多乡村的美通过歌曲广泛传播,打造脍炙人口的乡村主题曲,本次活动将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联合共同主办,福建省音乐家协会、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综合频道中心承办。活动征集时间为: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,评选时间为:2023年8月16日至8月31日。

 

 

征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、旋律流畅、优美动听,易于传唱,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;歌词内容以具体乡村为创作主体,展现新时代美丽乡村欣欣向荣的新气象。

 

本次作品征集结束后,将评选出入围作品50首,颁发“最美村歌”入围证书;入围作品将进入复评阶段,采用线上+线下的评选方式,评选10首“最美村歌”,将获得本届活动“最美村歌”称号,在电视、网络等全媒体平台进行展播。

 

 

村歌是一个村庄的精神文明象征,是一个村喜闻乐见标志性文化符号,是团结凝聚村民的重要纽带,是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平台。我省将通过开展首届“最美村歌”征集评选活动,将用最美的词、最悠扬的旋律、最动人的情、最赤胆的心,讴歌乡村振兴、歌咏美丽乡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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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开展“最美村歌”征集评选活动

2023年6月30日 08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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